卡爾.羅傑斯(Carl Rogers, 1902-1987) 美國心理學家。於芝加哥學習心理學課程,並在1931年取得博士學位。他分別在俄亥俄州州立大學(1940)、芝加哥大學(1945)及威斯康辛大學麥迪遜分校(1957)任教及實習。而後畢生一直在拉荷亞(La Jolla)做研究,同時繼續心理治療、演講、寫作等工作。 羅傑斯是心理諮商與治療領域的指標人物,他和馬斯洛(Abraham Maslow, 1908-1970)開創了人本主義心理學的運動,首創「非指導性」(Nondirective)治療,後又稱「以案主為本」(Client-Centered)的治療、晚年改稱為「以人為本」(Person-Centered)的治療,強調人具備恢復心理健康、實現自己的能力。羅傑斯於1956年獲頒美國心理學會傑出科學貢獻獎,1961年獲選為美國藝術與科學學院院士,1972年獲頒美國心理學會傑出專業貢獻獎。在2002年西肯塔基大學心理學系的研究中,羅傑斯名列「二十世紀最具影響力的心理學家」第六位;「二十世紀最具影響力的治療師」第二位,僅次於佛洛伊德。在2007年美國心理治療專業雜誌《心理治療圈內人》(Psychotherapy Networker)發表「過去四分之一世紀最有影響力的心理治療師」問卷調查,羅傑斯名列榜首。 卡爾.羅傑斯著作繁多,較重要的有《以案主為本的療法》(Client-centered Therapy)、《成為一個人》(On Becoming a Person)、《卡爾.羅傑斯論人的力量》(Carl Rogers on Personal Power),以及本書《存在之道》(A Way of Being)。